“前空姐代購走私案固態硬碟”重審改判
  據新華社電 (記者塗銘)備受關註的離職空姐走私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裝潢院重審宣判。前空姐李曉航伙同他人採用以客帶貨的方式從機場無申報通道將化妝品等貨物攜帶入境,被法院一審認定偷逃稅款8萬餘元,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萬元。此前,李曉航曾被法院認定逃稅100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北京市二中院一審還以辦公室出租走私普通貨物罪,對另外兩名被告褚子喬、石海東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2年4個月,並均處罰金2萬元,繼續追繳三人偷逃稅款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李曉航、褚子喬、石海東逃避海關監管,走私融資化妝品進境,偷逃應繳稅額較大,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依法均應予懲處。  (原標題:偷逃稅8萬元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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